中际联合:中际联合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2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度,作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相关规定,以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审
慎、自主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公司相关事项独立、客观、
公正地发表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三名,人数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简历
刘东进先生: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
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兼任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洪艳蓉女士: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
法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讲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兼任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北京五一视界数字孪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
至 2022 年 7 月任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沈蕾女士:198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财经大
学本科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曾任上海易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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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凡库诚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时连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北京朗从科技有限公司(原北京译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现
任北京万众启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总监。2017 年 6 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履职期间,我们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2 年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2022 年,我们通过现场会谈沟通、电话沟通、腾讯会议等方式积极出席公
司相关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公司为我们行使职
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9 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会前认真阅读会议资料,按时出席会议并对各项议案予以充分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独立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22 年度,对于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我们经审慎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出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应 列席股
缺席
事姓名 席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出 列席股东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大会次数 次数
刘东进 9 9 6 0 0 否 3 3
洪艳蓉 9 9 6 0 0 否 3 3
沈蕾 9 9 5 0 0 否 3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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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了会议,为
公司各项业务开展和公司治理提供了支持和建议。
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组成 独立董事担任委员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名董事 沈蕾、洪艳蓉任委员,沈蕾为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3 名董事 刘东进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名董事 刘东进、沈蕾任委员,刘东进为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 名董事 刘东进、洪艳蓉任委员,刘东进为会议召集人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会议,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们
在表决过程中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线上会议、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持续关注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
为公司在市场环境、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监管形势、规范运作、持续发展等
事项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按需组织会议,并准备会议材料,对独立董
事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采纳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建议,保
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监管部门举
办的培训,为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规范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各方面积
极履职,依法合规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2022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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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系对全资子公司、二级子公司的
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开展;担保事项
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侵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2022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2 年度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
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
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七)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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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公司利用金融工具提
高抵御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
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
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进行
了梳理,承诺均规范履行。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违反承诺
履行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
断致力于信息披露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持续做好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编制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公
司生产经营信息,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帮助,切实保护了公众股东的利益,保障
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根据监管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坚
持规范运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我们认为,公司不断提升
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
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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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均按
照公司实际情况召集召开,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各委员忠实履行各自
职责,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在保证
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
了应有的作用。
2023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职,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建议,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供科
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刘东进、洪艳蓉、沈蕾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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