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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际联合:中际联合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2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2年度
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沈蕾女士(独立董事)、王喜军先生(董事)、
洪艳蓉女士(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其中召集人
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沈蕾女士担任。公司在任委员会成员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和专业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参加全部会议,认
真审议会议文件,并结合各位委员的专业背景提出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
工作。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日         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20 日       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2022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9日         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月 20 日      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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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我们对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
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
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同时我们对其上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
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结论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与
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
划、解决问题、审核审计结果,并对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评估。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审计
部保持沟通,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的偏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
有效进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
制,能够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欺诈、
舞弊及其他重大错报情形。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
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关
注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工作,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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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审阅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协调管理层、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
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优化,
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认
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
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继
续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
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沈蕾、洪艳蓉、王喜军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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