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法狮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2020-09-22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法狮龙家居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与银行
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事项概况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市场销售业绩增长,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销
商资金压力,同时能够加强与下游经销商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
速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额度为符合条件的经销
商供应链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经销商向公司购买产品支付
公司货款。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指定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担保总额
不超过 500 万元的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对经销商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授权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单个经销商的融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
署相关协议;确定信贷结算方式、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为保障公司利益,
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在向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同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3%,根据《上海

                                     1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法狮龙
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
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可能出现经销商逾期还款和逾期担保的
风险。为加强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
审、谨慎选择。

    1、担保对象:公司优质经销商,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银行进
行推荐并完成认证。公司与上述担保对象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为非关联交易。
公司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对经销商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2、参与供应链融资的经销商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经销商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完成公司指定的销售任务;
    (4)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6)经销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供应链融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及罚息等。
    2、担保方式:保证金资金池作为质押担保,以资金池全部保证金为限对产
业链融资进行担保。
    3、担保期限:一年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生效。
    4、担保额度:资金池保证金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5、反担保措施:公司要求经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
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
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具体内容以公司实际与合作银行、经销商等签订的协议为
                                    2
准。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
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
来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限于向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经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
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
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
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
情况。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3%。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相关必要审批程序

       2020 年 9 月 18 日,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
限范围内,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认为:法狮龙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事项, 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中德证券
对法狮龙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