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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3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法
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
事求是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议案,针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
指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理合法。


   5、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
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并同意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