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狮龙: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12-21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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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议案 1、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4
议案 2、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5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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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
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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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 588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沈正华先生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部分董事、监事、董
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会议内容 汇报人
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沈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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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沈正华
2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 沈正华
3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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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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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
力,增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对公司持续、快速
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法狮龙家居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参加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者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为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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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
效落实,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参加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者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为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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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下列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成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2、授权董事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和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
计划草案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
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的延长、缩短;
4、授权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通过并提交的决议;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
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委托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
锁卖出的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
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提请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参加本次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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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者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为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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