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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
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
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
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0日,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联董事李国平、王旭斌、朱文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
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
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

                                    1
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
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全体委员一致认同以上议案,并同
意将上述议案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        金额(不含税)
                    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
 向关联人购买原商                                 50.00              37.04
                    司
 品
                            小计                  50.00              37.04
                    金华市金东区邢妙玲副
                                                 900.00             671.04
                    食品经营部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磐安县秀香副食品批发
                                                 600.00              325.1
                    部
                            小计                1,500.00            996.14

                    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                                   4.62              1.71
                    司
 租赁
                             小计                   4.62              1.71
                    合计                        1,554.62          1,034.89




                                     2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1 年预计金额      2020 年实际发生金额


                金华市大生商
向关联人购买商                                 50.00                  37.04
                贸有限公司
品
                小计                           50.00                  37.04
                金华市金东区
                邢妙玲副食品                  850.00                 671.04
向关联人销售产 经营部
品              磐安县秀香副
                                              400.00                 325.10
                食批发部
                     小计                    1,250.00                996.14
                金华市大生商
向关联方提供房                                   1.40                   1.71
                贸有限公司
屋租赁
                     小计                        1.40                   1.71
            合计                             1,301.40               1,034.89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10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7017955561753
码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旭安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鼓楼里 28 号 E 幢 5-6 号
股权结构           王旭安持有 60.00%的股权;王旭静持有 40.00%的股权
                   珠宝、钻石、玉石饰品、工艺品(除文物)批发、零售,铂金、
                   银饰品零售,食品销售,日用品百货、化妆品销售,货物与技
经营范围           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
                   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3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斌之妹妹王旭安控股的企业且
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322,990 元;2020 年营业收入 496,253.25
元;净利润-32,115.95 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
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金华市金东区邢妙玲副食品经营部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金华市金东区邢妙玲副食品经营部
成立时间           2017 年 1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2330701MA28PCTL32
码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邢妙玲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赤松镇仙桥村北三路 26 号
股权结构           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           食品批发、零食(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由本公司副总经理方建华之哥哥方雹之配偶邢妙玲任
其经营者,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金华市金东区刑妙玲副食品经营部实现
营业收入 750 万元,净利润 50 万元,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2330727MA29QDJQXG
码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叶万军

                                         4
住所                  磐安县安文镇黄山路三弄 1 号
股权结构              个体工商户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批发兼零售。(食品经营
                      许可证编号:JY13307270120679;有效期至 2022 年 11 月 23
经营范围
                      日) 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由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文秀之配偶叶苏娟之哥哥叶
万军任其经营者,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磐安县秀香副食品批发部实现营业收入
480 万元,净利润 35 万元,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
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
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
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
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
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
响。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
会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决议。



                                        5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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