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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李子园: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1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李子

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李子园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9 号”《关于核准浙江李子
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87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04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77,554.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482.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072.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185 号)。公司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9,072.3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33,097.03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1,512.54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0.27
       减:购买理财产品                                                          3,000.00
       加:赎回理财产品                                                          3,00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52.9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37,540.50

       (三)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0,000,000          30,000,000       529,643.84          -
       合计                    30,000,000          30,000,000       529,643.84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0,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募集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87
最近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累积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20
目前已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
尚未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100,000,000
总现金管理额度                                                                   100,000,000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
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
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
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
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
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527,882,988.29 元。公司本次现
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18.9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
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通过适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