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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1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宏伟先生召开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未发现参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
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