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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考虑自身实际状况,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公司董事会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
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
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债券利率、转股条件、赎回条款、评级安排等,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本
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制作、修
改、补充、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材料,
回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反馈、问询意见,并按照监管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
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
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决定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定价、挂牌上市、
赎回、转股、回购等一切有关事宜,以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办
理修改章程、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务;
    6、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虽可实施但会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出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变化等情形,根
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并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酌情决定是否同有关主管部门、
证券交易所递交延期申请并在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况下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
编制、申报、反馈、备案、审批等相关手续;
    7、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暂停、中止或终止本次发行;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
办理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除第 6 项、第 7 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有效,其余授
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国平、王旭斌、朱文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以往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7)。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