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2-21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
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独立判断。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必要、认真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
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裘娟萍 曹健 陆竞红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