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4-27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浙江李子园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
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作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1、 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 公司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
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裘娟萍、曹健、陆竞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