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4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 ●变更前项目简介: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7,640.45 万元 ,建成后产能为5,000吨/年;工艺技术采用丙烯腈法 ●变更后项目简介: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6,000.00 万元(本次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仍为5,640.45万 元);产能为9,000吨/年;新工艺技术采用氨化法 ●变更后的项目预计产生收益时间:预计为2022年达产后开始产生收益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 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 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9.9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750,305,598.27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 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37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于2020年8月6日与 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备案情况 环保批复 募集资金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统 氯硅烷绿色循环 景环字 27,142.50 21,464.83 一项目代码2018-360281- 1 产业建设项目 [2018]187号 26-03-000665 新型有机硅材料 景环字 7,640.45 5,640.45 乐发改产业字[2017]2号 2 建设项目 [2018]186号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统 功能性气凝胶生 景环字[2019]9 3 12,236.25 9,236.25 一项目代码2018-360281- 产基地建设项目 号 26-03-013556 研发中心建设项 景环字 4 5,599.87 4,099.87 乐发改产业字[2017]1号 目 [2018]185号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统 智能化仓储物流 乐环审字 5 9,688.54 7,188.54 一项目代码2018-360281- 中心建设项目 [2019]8号 59-03-028685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统 新材料应用中心 乐环审字 6 6,448.83 4,948.83 一项目代码2019-360281- 建设项目 [2019]7号 75-03-002850 7 补充流动资金 39,751.81 22,451.81 总计 108,508.25 75,030.58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 建设项目由原产能5,000吨拟变更为年产9,000吨;投资总额由7,640.45万元变 更为6,000.00万元。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计划由公司在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实施建设,投资总额为 7,640.4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投入1,945.00万元,占比25.46%;设备购置 及安装4,151.80万元,占比54.34%;基本预备费304.84万元,占比3.99%;铺底 流动资金1,238.81万元,占比16.21%。达产后将具备年产氨基硅烷5,000吨的产 能,实现达产年销售收入10,683.76万元,年利润总额为1,979.85万元,投资利 润率为24.17%,投资回收期为6.29年。 原项目已获得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的项目备案。 截至2020年9月30日,原项目已累计投入14.00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原生产工艺由于当时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产成品主要针对国内外市场中 高端品质产品,但同时存在成本无明显优势,原材料采购及重建与公司现有业 务关联度较低以及以高毒性丙烯腈为原料,安全环保管控要求较高等待改进方 面,新生产工艺氨化法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在成本控制、环保处理以 及工艺安全生产管控方面有了重大的进步,同时,公司在2005年就采用该技术 生产过相关产品,有充足的技术积累,在多年的技术改造过程中,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能够满足在现有条件下,使用新工艺技术达到中高端产品需求的能力。 2、新工艺技术主要以公司自有中间体为原料合成氨基硅烷,向下游不断扩 展,既丰富了产品品种,同时也扩大了氯循环产业链。与原工艺技术相比具有 更高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另外,新工艺技术生产线可 以实现产品品种之间的灵活切换,便于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产能,以及 时应对市场变化,降低投资项目市场风险。 因此,经公司审慎论证和研究,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 对新型有机硅材料项目进行变更。 三、变更后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新工艺技术在充分考虑市场容量及内部产业链平衡的基础上,计划投资 6,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变。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为:土建1,600.00 万元,设备1,200.00万元,电气仪表系统850.00万元,安装调试费用1,35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0.00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4,200.00万元,2022年计划 投资1,800.00万元并于当年达产。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有助于我国有机硅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文件。 首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文件中明确,重点扩充新型橡胶的合 成技术及橡胶新材料制备技术和精细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的高新技术领域, 为推动其快速发展创造了积极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其次,《国家中长期科学 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三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明确,重点加大新材料等关键技术的推广 应用和大力发展新型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培育和拓展有机硅市场需求创 造良好政策环境。此外,《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坚持 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动循环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展壮大绿色制 造产业。因此,从工业持续循环发展根本上拉动了有机硅新兴材料需求大量增 长,增加副产物循环利用率,扩大有机硅产品应用领域,进而对产品品质提出 更高的要求。 2、目标产品氨基硅烷是仅次于含硫硅烷市场需求量的一种功能性硅烷产品, 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全国硅产业绿色发展战略联盟(SAGSI)资料显示:预计 2019 年全球功能 性硅烷需求量为 43.9 万吨,比 2018 年增长 6.0%。由于中 国经济转型和美国的再 工业化均在进行中,预计2023年全球功能性硅烷消费量 将达53.8万吨,2018-2023 年年均需求增长率约 5.3%,主要增长来自复合材料、 表面处理等领域。预计 2018-2023 年中国硅烷消费年均增长约10.2%,2023 年 国内消费达到 27.78万吨,国内增长较快的应用主要为复合材料、涂料、金属 表面处理、建筑防水、粘合剂等领域。可以预见,随着功能性硅烷市场应用领 域不断拓展,市场需求空间预期较好。 3、目前公司已建立国内领先的产品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公司具有超过15 年的技术经验,在不断改进过程中积累大量经验及技术力量的搭建,能有更加 高效的完成新工艺技术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新工艺技术规划目标是对储备工 艺技术的优化与提高,能全面改善项目产能、成本和质量。 4、新工艺技术利用公司自产中间体为原料,向下游延伸产业链,既丰富了 品种,也强化了氯循环产业链,同时可以避免因产品单一而可能导致的较高的 市场风险,提高公司的产品定价能力。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产品结构得到进 一步丰富,功能性硅烷产业链得到纵向和横向延伸和完善,公司全产业链立体、 协同发展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达产后公司将具备年产9,000吨氨基硅烷的产能,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 25,000.00万元,净利润2,500.00万元/年。 四、风险提示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 提出的,有较高的可行性,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且本次变更没 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用途,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但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或项目完成后,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等 因素出现,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则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此外,鉴于本次项目发生变更,将涉及项目相关手续的变更,公司将尽快 办理相关手续。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为了更好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进行变 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此次变更募投 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涉及“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 产能、工艺技术进行变更,变更后工艺技术使用公司自产的原料中间体作为原 料合成目标产品,减少生产环节并缩短工艺技术,提升了产能、降低了生产成 本,更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且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募投 项目发改委变更备案程序。本募投项目不涉及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变更。本次变 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涉及“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产 能、工艺技术进行变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