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周世权)2020-12-1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江 西宏柏 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 司董事会 ,现 提 名周 世权 为江 西宏柏新
材料股份有 限公 司第 二 届 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选人 ,并 已充分 了解 被提名人 职业专
长 、教 育背景 、工 作 经 历 、兼任 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 已书面 同意 出任 汪 西宏柏
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 司第 二 届 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选人 。
提名人认 为 ,被 提名人 具备独 立 董事任职 资格 ,与 江 西宏 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
公司之 间不存在 任何影 响其独 立 性 的关系 ,具 体声 明如 下 :
一 、被提名人 具备 上 市公 司运作 的基本知 识 ,熟 悉相 关法律 、行政法 规 、规
章及 其他规 范性文件 ,具 有 五年 以上法 律 、经 济 、财务 、管理 或者 其他履行独 立
董事职 责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验 ,并 已根据 《上 市公 司高级 管理人 员培 训 工 作指 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 董事 资格 证 书 。
二 、被提名人任 职 资格符合 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 部 门规 章 的要求 :
(一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关 于董事任 职 资格 的规 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 员法 》关于公务 员兼任 职务 的规 定 ;
(三 )中 央 纪委 、中央组 织部 《关于规 范 中管干 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 司 、基金 管理 公 司独 立 董事 、独 立监 事 的通 知 》 的规 定 ;
(四 )中 央 纪委 、教 育部 、监察部 《关 于加 强高等 学校反腐 倡廉 建 设 的意见 》
关于高校领 导班 子成 员兼任 职务 的规 定 ;
(五 )中 国保监会 《保 险公 司独 立 董事管理 暂行办法 》 的规 定 ;
(六 )中 国证券 业 协会 《发布 证 券研 究报 告执 业 规 范 》关 于证券 分析师兼任
职务 的规 定 ;
(七 )其 他 法律 、行政法规和 部 门规 章规 定 的情 形 。
三 、被 提名人 具备独 立 性 ,不 属 于下列情 形 :
(一 )在 上 市公 司或 者其 附属 企业任职 的人 员及 其 直系亲属 、主 要社会 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 母 、子 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 、岳父母 、儿
媳 女婿 、 兄弟姐 妹 的配偶 、配偶 的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 或 间接 持有 上 市公 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 是 上 市公 司前十名
股 东 中的 自然 人股 东及 其 直系 亲属 ;
(三 )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bO/o以 上 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
(五 )为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包 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 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七 )最 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八 )其 他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各独立性的情形 。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近 三年 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二 )处 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
(三 )近 三年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
(四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 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 者未亲 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 立董事期间,发 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
五、包括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 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被 提名人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
六 、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 至少具各注册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
本提名人 己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各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
本提名人完 全 明 白做 出虚假 声 明可 能导致 的后果 。
特 此声 明 。
提名人 :江 西宏柏新
遘蚝 翠牮
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