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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柏新材:宏柏新材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 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803.44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

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3,141.53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2,111.4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
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
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202248568344                   15,431.33
 工商银行乐平支行          1503229029000210238                        0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936007010013496683                21,725.29
 深圳信托银行               1008603300700395                  4,954.81
          合    计                               42,111.4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3,141.5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67.5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2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9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年化   是否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止日期
                                                                                 收益率    赎回
                      七天通知存     保本                                                   是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12900    2020/9/25-2020/11/9       1.89%
                      款
                      七天通知存     保本                                                   否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12000       2020/11/10---          1.89%
                      款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12000    2020/9/24-2020/12/29       3.5%      是
                      七天通知存     保本                                                   否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4500         2020/9/30---           1.9%
                      款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大额 存单      保本     16000    2020/9/29--2021/3/29      1.95%      否
                      七天通知存     保本                                                   是
深圳信托银行                                  4600     2020/9/28-2020/11/9       1.89%
                      款
深圳信托银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4600    2020/11/9-2021/2/9          2.1%      否
               合计                           666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
拟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
能 5,000 吨拟变更为年产 9,000 吨;投资总额由 7,640.45 万元变更为 6,000.00
万元。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宏柏新材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宏柏新材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与后续保荐机构意见保持一
致。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030.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141.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141.53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      募 集 资 调 整 后 截 至 期 本 年 度 截 至 期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   目   本 年    是 否    项目可
                  更项      金 承 诺 投 资 总 末 承 诺 投 入 金 末 累 计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达   到   度 实    达 到    行性是
                  目,      投 资 总 额       投 入 金 额       投 入 金 与承诺投入                   ( % ) (4)   预   定   现 的    预 计    否发生
                  含部      额                额(1)             额(2)    金额的差额                   =            可   使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                                                   (3)     =                   (2)/(1)       用   状                     化
                  更                                                     (2)-(1)                                    态   日
                  (如                                                                                              期
                  有)
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
                       否   21,464.83   21,464.83   21,464.83    10,238.24   10,238.24   -11,226.59         47.70         -        -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
                       是   5,640.45    5,640.45    5,640.45      136.27      136.27     -5,504.18           2.42         -        -   不适用   是
目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
                       否   9,236.25    9,236.25    9,236.25      154.48      154.48     -9,081.77           1.67         -        -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099.87     4,099.87   4,099.87      71.90        71.90     -4,027.97           1.75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
                       否   7,188.54     7,188.54   7,188.54      81.85        81.85     -7,106.69           1.14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   否   4,948.83     4,948.83   4,948.83       7.00        7.00      -4,941.83           0.14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2,451.79   22,451.79   22,451.79   22,451.79   22,451.79   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75,030.56    75,030.56   75,030.56   33,141.53   33,141.53   -41,889.0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项目可行性发生
                                                            司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能 5,000 吨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变更为年产 9,000 吨;预计投资总额由 7,640.45 万元变更为 6,000.00 万元。项目工艺技术发
                                                            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 8,845.6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521.93 万元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9,367.56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
                                                            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0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理财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对 应 的 原 变更后项目拟 截 至 期 末 本 年 度 实 际 累 计 投资进度(%)            是 否 达 到 变更后的项目
目         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计 划 累 计 实 际 投 投 入 金 额 (3)=(2)/(1) 本年度实现的 预计效益 可行性是否发
                       总额         投 资 金 额 入金额 (2)                         效益                   生重大变化
                                    (1)
新型有机硅材料   新型有机硅材
                                5,640.45     5,640.45       136.27        136.27             2.42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料建设项目                                                                                       -

合计             —             5,640.45     5,640.45       136.27        136.27             —                                   —                —
                                             公司 202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原生产工艺由于当时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产成品主要针对国内外市场中高端品质产品,但同时存在成本无明显优势,原材料
                                           采购及重建与公司现有业务关联度较低以及以高毒性丙烯腈为原料,安全环保管控要求较高等待改进方面,新生产工艺氨化法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在成本控制、环保处理以及工艺安全生产管控方面有了重大的进步,同时,公司在 2005 年就采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该技术生产过相关产品,有充足的技术积累,在多年的技术改造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满足在现有条件下,使用新
                                           工艺技术达到中高端产品需求的能力。
                                           2)新工艺技术主要以公司自有中间体为原料合成氨基硅烷,向下游不断扩展,既丰富了产品品种,同时也扩大了氯循环产业链。
                                           与原工艺技术相比具有更高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另外,新工艺技术生产线可以实现产品品种之间的灵
                                           活切换,便于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产能,以及时应对市场变化,降低投资项目市场风险。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
                                           不适用
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