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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柏新材:宏柏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69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 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68,665 万元、52,004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
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581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
险。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1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近三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
门行政处罚等情况具体如下:
    (1)刑事处罚:0
    (2)行政处罚:1
    (3)行政监管措施:2
    (4)自律监管措施:0
    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1(项目合伙人)
    姓名:李宁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
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合伙人)
    姓名:阮喆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超
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鲁立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2007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未发现上述人员近三年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上述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
收费标准确定。2020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20 万元),2021 年度的审计收费将与上年度
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
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对公司的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0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
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
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