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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3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西宏柏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西省和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光电子”)持有公司股份 14,94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50%。上述股份为和光电子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
                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光电子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0 月 22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通过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7,300,000 股(即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2.2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可相应调整。但公司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14,940,000 股

和光电子       5%以下股东        14,940,000        4.50%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332,000,000 股为基数计算
                                           1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
         计划减持                                                     减持合
 东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区间
 称
和光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10/22    按市场   IPO 前取得   经营需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电子    7,300,000     2.20%                             ~2022/4/21   价格                  要
                                  过:6,000,000 股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1,300,000 股;




       注: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且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 1,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光电子对所持股份的
       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作出承诺如下:
             1、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票。
             2、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企业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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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
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
(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
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4、(1)本企业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3)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若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企业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本企业将在
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1)项的规定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适用前述(1)、(2)项时,本企业应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
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5、减持限制:(1)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
公司或者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
的;②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的其他情形。(2)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
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6、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
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和光电子将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和光电子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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