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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1-11-09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4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

人产生依赖。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维高科”)预计在2021年12

月31日之前拟新增与关联法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

龙实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年度会议、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

                                   1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

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3、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同意因关联方世龙实业业务发展需要,拟向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维高科采购蒸汽,经预测,公司与世龙实业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需增加1000万额度。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汪国清、吴

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增

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

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

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上述关


                               2
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021 年 1
                       2021 年    本次增加    本次调增后
 关联交                                                  月-10 月
             关联人    度原预计   关联交易    2021 年度            增加原因
 易类别                                                   实际发
                         额度       额度      预计额度
                                                            生额
            江西世龙                                               生产经营
 销售产
            实业股份       0         1000       1000          0      需要
   品
            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
          合计             0         1000        1000          0
                                                                        需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海清
注册资本               24,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3-12-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007567501195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世龙公司 3 栋行政办公楼)
                       烧碱、盐酸、液氯、氢气、硫酸、AC 发泡剂(偶氮二甲酰
                       胺)、次氯酸钠溶液、水合肼溶液、氯化亚砜、液氨、氨水、
                       液体二氧化硫、4-氯丁酸甲酯、氯代乙二醇单丙醚、双氧水
                       (过氧化氢)及上述产品的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液体消毒剂的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上述产品的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
                       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出口(凭对外贸易经
                       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187,597 万元,
                       净资产为 96,95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7,16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净利润-14,189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
                       审计总资产为 186,739 万元,净资产为 106,259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38,902 万元,净利润 9,3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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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汪国清担任世龙实业的董事长,公司董事吴华为世龙实业

大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世龙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世龙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

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

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现已签订相关买卖合同,待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后将

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实际业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以市场公允价格

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4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无
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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