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2022-01-25
股票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 2022-009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柏新材”)于2022年1月21
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涌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烨”)
《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因上海涌烨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0,320,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87%)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上海涌烨
的股东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上海涌烨已于近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过出方 过入方 过户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1 张晓燕 100,987 0.0304%
2 胡成发 5,625,001 1.6943%
3 纪金树 1,009,875 0.3042%
4 郎丰平 757,406 0.2281%
5 张捷 353,456 0.1065%
6 上海涌烨企业 陈杰 353,456 0.1065%
无限售流
7 管理咨询合 叶伟骏 353,456 0.1065%
通股
8 伙企业(有 李明崽 302,962 0.0913%
9 限合伙) 叶科文 201,975 0.0608%
10 齐官军 201,975 0.0608%
11 刘成国 151,481 0.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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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宋建坤 151,481 0.0456%
13 杨建明 151,481 0.0456%
14 柴和俊 151,481 0.0456%
15 朱寿旺 151,481 0.0456%
16 赖正芳 100,988 0.0304%
17 张耀仁 100,988 0.0304%
18 王致为 100,988 0.0304%
合计 10,320,918 3.1087%
公司实际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于2017年12月1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上述自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化学”)(持有公
司股份75,630,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801%)和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宏柏亚洲”)(持有公司股份64,144,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205%)的实际控制
人,因此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宏柏化学与宏柏亚洲为一致行动人,在本次非交易过
户完成前合计直接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1007%。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纪金树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1,009,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42%。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与宏柏亚
洲及实际控制人纪金树所直接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合计由139,774,220股增加至
140,784,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2.1007%增加至42.4048%。
1、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不会触及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上海涌烨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
次上海涌烨的证券非交易过户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并未
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 、以上证券过入方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涌烨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3、证券过入方中,宏柏新材董事纪金树先生、郎丰平先生、职工监事宋建坤先生、高
级管理人员胡成发先生、张捷先生、陈杰先生、李明崽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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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
动的法律意见书》。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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