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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6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
  断激励、稳定和吸引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等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西宏柏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江西
  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
  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的协议;
    (12)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
    (1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效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人员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江西宏柏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纪金树、郎丰平回避
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
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及规定,拟定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纪金树、郎丰平回避
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
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
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纪金树、郎丰平回避
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
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2-027)。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