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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测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4-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测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就宏柏新材预测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国清、吴华、郎丰平回避表决,表决
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弃权。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
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
   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
   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
   公司 2021 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
   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预计关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31 日实际发生关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联交易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联交易金额(不含
                                               (含税)                                     原因
                                                                    税)
                    乐平东豪气体有限                                                  预计销售具有不确
                                                80.00                 26.32
                    责任公司                                                                定性
  向关联人购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                                                  预计销售具有不确
                                               1,027.20               113.20
  原材料            有限公司                                                                定性

                    小计                       1,107.20               139.52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
  向关联人销售                                 1,000.00               699.58                  -
                    有限公司
  产品
                    小计                       1,000.00               699.58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
                                                80.00                 71.31                   -
                    有限公司
  租赁
                    小计                        80.00                 71.31                   -

  合计                                         2,187.20               910.41                  -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022 年年初至
关联                 2022 年预计      3 月 31 日累计    2021 年实际    占同类业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交易      关联人        金额          已发生的交易        发生金额     务 比 例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含税)             金额         (不含税)     (%)           异较大的原因
                                       (不含税)
向 关    江西世龙                                                                     主要为降低公司
                           2,160.00           206.04         113.20            0.13
联 人    实业股份                                                                     经营成本,增加原

                                                   2
                                       2022 年年初至
关联                   2022 年预计     3 月 31 日累计    2021 年实际   占同类业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交易          关联人      金额         已发生的交易        发生金额    务 比 例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含税)            金额         (不含税)    (%)       异较大的原因
                                        (不含税)
购 买     有限公司                                                                材料的采购
原 材     乐平东豪
料        气体有限            50.00              10.60         26.32       0.03   -
          责任公司

               小计        2,210.00            216.64         139.52              -

向关      江西世龙
                                                                                  预计增加产品的销
联人      实业股份         1,650.00            202.34         699.58       0.55
                                                                                  售
销售      有限公司
产品           小计        1,650.00            202.34         699.58
          江西世龙
          实业股份            80.00              17.82         71.31       9.10   -
租赁      有限公司

               小计           80.00              17.82         71.31              -

合计                       3,940.00            436.80         910.41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12-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007567501195
       注册资本               24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海清
       住所                   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世龙公司 3 栋行政办公楼)
                              烧碱、盐酸、液氯、氢气、硫酸、AC 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次
                              氯酸钠溶液、水合肼溶液、氯化亚砜、液氨、氨水、液体二氧化硫、
                              4-氯丁酸甲酯、氯代乙二醇单丙醚、双氧水(过氧化氢)及上述产品
                              的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
       经营范围
                              有效期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液体消毒剂的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上述产品的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
                              自产的化工产品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

                                                    3
                       仪器仪表、零配件的出口(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宏柏新材关联自然人汪国清、吴华担任董事的除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第 6.3.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
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86,738.60                              187,597.21

  净资产                               106,259.19                               96,956.35

 营业收入                              138,902.01                              157,159.69

  净利润                                 9,349.82                               -14,189.18




       (二)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8-4-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817056283086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郎丰亮
住所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电化厂内)
                       氧气、氢气、溶解乙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批发(有效期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气瓶检验(有效期至 2021 年 06 月 21 日止);兼营化
经营范围
                       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电器产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销
                       售;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货自运)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宏柏新材关联自然人郎丰平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


                                             4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
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6,366.01                            6,203.01

   净资产                            6,211.05                            6,054.16

  营业收入                           1,528.97                            1,016.81

   净利润                              159.37                              223.15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宏柏新材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
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
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
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
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
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决
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5
审议。

   (以下无正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