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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22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科技园办公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27 日
                          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
         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关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9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修                       √
             订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的议
             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登载《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议案 7、议案 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366       宏柏新材          2022/5/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董事会、
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和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
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江西省乐平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3:3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科技园办公楼,电话:0798-
6806051。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捷;
联系电话:0798-6806051;
传真号码:0798-6811395;
电子邮箱:hpxc@hungpai.com;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
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
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并出具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
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2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
        案

10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
         修订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