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 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803.44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 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53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854.7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0,091.7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 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 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 1503229029000210238 募集资金专户 0.00 行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1008603300700395 募集资金专户 1296.52 圳分行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86050000000647 定期存款账户 3000.00 圳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 936007010013496683 募集资金专户 408.18 平市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 936005020000100059 定期存款账户 4606.38 平市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202248568344 募集资金专户 243.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191749173307 定期存款账户 1532.87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200188000441017[注] 活期存款账户 4.67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200181000713420[注] 定期存款账户 1,00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200181000713502[注] 定期存款账户 3,00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200181000713681[注] 定期存款账户 3,00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200181000713763[注] 定期存款账户 3,00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200181000713927[注] 定期存款账户 9,000.00 合 计 30,091.74 [注]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2021 年 10 月 28 日,宏柏新材与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协定存款 协议,在江苏银行存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协定存款的结算账户为:33200188000441017。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协定存款的定期存款账户包括:33200181000713420、33200181000713502、 33200181000713681、33200181000713763、33200181000713927 共 5 个定期存款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5,996.3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年 产品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止日期 化 是否赎回 类型 收益率 其中10500万已经赎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 12000 2020/11/10--- 1.89% 回,余1500万未赎回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 2800 2021/1/6---2021/4/1 1.89% 是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 2000 2021/4/7---2021/12/23 1.89% 是 中国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 1500 2021/8/2---2021/11/22 1.85% 是 其 中 1500 万 已 经 赎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 4500 2020/9/30--- 1.9% 回,余3000万未赎回 其中1500万已经赎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 3000 2021/8/2--- 1.85% 回,余1500万未赎回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大额 存单 保本 16000 2020/9/29--2021/3/29 1.95% 是 深圳信托银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4600 2020/11/9-2021/2/9 2.1% 是 深圳信托银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4600 2021/2/9-2021/5/10 2.1% 是 深圳信托银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4200 2021/5/10-2021/8/10 2.1% 是 深圳信托银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3000 2021/8/11-2021/11/10 2.1% 是 深圳信托银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3000 2021/11/11-2022/2/11 2.1% 否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10000 2021/4/9-2021/7/9 2.94% 是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15000 2021/4/9-2021/7/9 2.94% 是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7000 2021/7/16-2021/10/16 3.63% 是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12000 2021/7/16-2021/10/16 3.63% 是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4000 2021/10/27-2022/1/27 2.54% 否 保本 1.4%-3. 否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6000 2021/10/27-2022/4/27 76%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 9000 2021/11/3-2022/2/3 2.15% 否 合计 1242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杭 州分行签署了《江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约定公司将在江苏银行存 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协定 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 拟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 能 5,000 吨拟变更为年产 9,000 吨;投资总额由 7,640.45 万元变更为 6,000.00 万元。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宏柏新材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宏柏新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宏柏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在 2021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030.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54.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996.31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 募 集 资 调 整 后 截 至 期 本 年 度 截 至 期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 目 本 年 是 否 项目可 更项 金 承 诺 投 资 总 末 承 诺 投 入 金 末 累 计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达 到 度 实 达 到 行性是 目, 投 资 总 额 投 入 金 额 投 入 金 与承诺投入 ( % ) (4) 预 定 现 的 预 计 否发生 含部 额 额(1) 额(2) 金额的差额 = 可 使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 (3) = (2)/(1) 用 状 化 更 (2)-(1) 态 日 (如 期 有) 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 否 21,464.83 21,464.83 21,464.83 7,537.40 17,775.64 -3,689.19 82.81 - -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 是 5,640.45 5,640.45 5,640.45 3,823.79 3,960.06 -1,680.39 70.21 - - 不适用 是 目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 否 9,236.25 9,236.25 9,236.25 42.50 196.98 -9,039.27 2.13 - -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099.87 4,099.87 4,099.87 386.39 458.29 -3,641.58 11.18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 否 7,188.54 7,188.54 7,188.54 314.36 396.21 -6,792.33 5.51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 否 4,948.83 4,948.83 4,948.83 750.34 757.34 -4,191.49 15.3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2,451.79 22,451.79 22,451.79 22,451.79 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75,030.56 75,030.56 75,030.56 12,854.78 45,996.31 -29,034.2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了《江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约定公司将在江苏银行存储的募集资金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对 应 的 原 变更后项目拟 截 至 期 末 本 年 度 实 际 累 计 投资进度(%) 是 否 达 到 变更后的项目 目 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计 划 累 计 实 际 投 投 入 金 额 (3)=(2)/(1) 本年度实现的 预计效益 可行性是否发 总额 投 资 金 额 入金额 (2) 效益 生重大变化 (1) 新型有机硅材料 新型有机硅材 5,640.45 5,640.45 3,823.79 3,960.06 70.21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料建设项目 - 合计 — 5,640.45 5,640.45 3,823.79 3,960.06 — — — 公司 202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原生产工艺由于当时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产成品主要针对国内外市场中高端品质产品,但同时存在成本无明显优势,原材料 采购及重建与公司现有业务关联度较低以及以高毒性丙烯腈为原料,安全环保管控要求较高等待改进方面,新生产工艺氨化法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在成本控制、环保处理以及工艺安全生产管控方面有了重大的进步,同时,公司在 2005 年就采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该技术生产过相关产品,有充足的技术积累,在多年的技术改造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满足在现有条件下,使用新 工艺技术达到中高端产品需求的能力。 2)新工艺技术主要以公司自有中间体为原料合成氨基硅烷,向下游不断扩展,既丰富了产品品种,同时也扩大了氯循环产业链。 与原工艺技术相比具有更高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另外,新工艺技术生产线可以实现产品品种之间的灵 活切换,便于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产能,以及时应对市场变化,降低投资项目市场风险。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 不适用 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