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04-22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
是的态度,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查询。现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况说明如下:
一、 担保情况
2021 年度,宏柏新材提供担保的发生额为 7,589.03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宏柏新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4,043.04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32%。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二、 特殊担保事项说明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保;无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担保。
我们认为: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提供的担保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无对外提供担保,所以不会给宏柏新材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良影响
和风险。
(以下无正文)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工、朱崇强、周世权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