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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柏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10-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就宏柏新材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1年年度会议、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
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
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9)。
    2、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正常经
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3、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
弃权,同意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世龙实业销售产品,经预测,公司与世龙实
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增加1350万额度;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东豪气体购买原材
料,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增加100万额度。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汪国清、吴
华、郎丰平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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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各项关联交易均
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
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该关联交
易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本次调增后
关联交                                  本次增加关                   2022 年 1 月-9   增加原
             关联人       原预计额                   2022 年度预计
易类别                                  联交易额度                   月实际发生额       因
                              度                         额度
           江西世龙实
销售产                                                                                生产经
           业股份有限            1650         1350            3000          1318.45
品                                                                                    营需要
           公司
           乐平东豪气
购买原                                                                                生产经
           体有限责任             50           100             150            55.32
材料                                                                                  营需要
           公司
合计                             1700         1450            3150          1373.77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国清
注册资本                24,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3-12-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007567501195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世龙公司 3 栋行政办公楼)
经营范围                烧碱、盐酸、液氯、氢气、硫酸、AC 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次氯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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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钠溶液、水合肼溶液、氯化亚砜、液氨、氨水、液体二氧化硫、4-氯丁酸
                     甲酯、氯代乙二醇单丙醚、双氧水(过氧化氢)及上述产品的副产品的生
                     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液体消毒剂的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
                     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的出口;本
                     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出口(凭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188,881 万元,净资产为 120,545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7,459 万元,净利润 20,108 万元;截
主要财务数据
                     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95,127 万元,净资产为 133,070
                     万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97,733 万元,净利润 13,033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汪国清担任世龙实业的董事长,公司董事吴华为世龙实业大股东江西
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世龙实业
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世龙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
经营诚信。
    2、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郎丰亮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1998-4-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817056283086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电化厂内)
                      氧气、氮气、氩气、氢气、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批发(有仓储)(有效
                      期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兼营化工产品(不含危
     经营范围
                      险品)、五金、电器产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销售;化学危险品货
                      物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货自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6,366 万元,净资产为 6,211
                      万元;2021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528 万元,净利润 159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4,647 万元,净资产为 4,388
                      万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74 万元,净利润 133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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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郎丰平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三)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
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
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方同类产品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现已签订相关买卖合同,待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后将根据市场情
况开展实际业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
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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