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宏柏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宏柏新材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 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82,83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803.42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5,030.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0)5376号”《验资报告》审验,并已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1 制度。 公司已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国信托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 8月与保荐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 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 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503229029000210238 0.00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乐平支行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 1008603300700395 1,291.07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936007010013496683 8,907.29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48568344 376.46 募集资金专户 乐平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200188000441017 4.33 活期存款账户 杭州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936005020000100059 1,005.61 定期存款账户 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 合计 - 11,584.77 - [注]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年 10月28日,宏柏新材与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协定存款协议,在江苏银行存储的募集资金以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协定存款的结算账户为:33200188000441017;此外,公司购买了邮储 银行7天通知存款产品,定期存款账户:936005020000100059。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9,052.2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584.77万元(包括累计 2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如下。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030.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52.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048.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 已变更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含 调整后投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部分变 资总额 投入金额 额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差额 (4)=(2)/(1) 态日期 效益 更) (2) 化 (3)=(2)-(1) 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 2023 年 4 否 21,464.83 21,464.83 21,464.83 4,053.85 21,829.49 364.66 101.70 11,524.61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月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 2023 年 4 是 5,640.45 5,640.45 5,640.45 1,780.47 5,740.53 100.08 101.77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项目 月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 否 9,236.25 9,236.25 9,236.25 504.66 701.64 -8,534.61 7.60 [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地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099.87 4,099.87 4,099.87 3,412.36 3,870.66 -229.21 94.4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 2023 年 3 否 7,188.54 7,188.54 7,188.54 6,249.88 6,646.09 -542.45 92.4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月 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 2023 年 3 否 4,948.83 4,948.83 4,948.83 3,051.00 3,808.34 -1,140.49 76.9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月 4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2,451.79 22,451.79 22,451.79 - 22,451.79 -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合计 - 75,030.56 75,030.56 75,030.56 19,052.22 65,048.54 - - - - - - 1、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已全部投入完毕,项目主体已建设完成,大部分产线已于 2020 年至 2022 年陆续投产;受 2022 年 下半年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施工方进场施工,设备运输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存在一定程度滞后,对项 目建设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剩余 1 条产线 处于设备管道安装及防腐保温阶段,预计 2023 年 4 月进入试生产。 2、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 投入完毕,项目主体已建设完成;受 2022 年下半年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施工方进场施工,设备运输 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存在一定程度滞后,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处于设备管道安装及防腐保温阶段,预计 2023 年 4 月进入试生产。此外,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受建筑建材及部分设备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本项目投资总额有一定增加,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 且已投入完毕,项目未完成部分的资金支出将以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3、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的议案》,根据 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 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相关募投项目进度规划进行调整,拟将“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前建设计划为新增功能性气凝胶产能 10,000 立方米/年原 计划自 2022 年上半年开始建设,2023 年中旬完成建设,调整后建设计划为将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 建设功能性气凝胶产能 3,000 立方米/年,预计 2023 年下半年完成建设;二期建设功能性气凝胶产能 7,000 立方米/年,预计 2024 年 12 月完成建设[注]。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0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能 5,000 吨拟变更为年产 9,000 吨。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 5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 8,845.6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521.93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9,367.56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使用部分闲置慕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 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使用部分闲置墓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慕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11,584.77 万元,存放于募集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资金专户 10,574.83 万元,活期存款账户 4.33 万元,定期存款账户 1,005.61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6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实际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 本年度实际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目 入金额 (3)=(2)/(1) 的效益 总额 (1) (2) 期 效益 生重大变化 新型有机硅 新型有机硅材 材料建设项 5,640.45 5,640.45 1,780.47 5,740.53 101.77 2023 年 4 月 - - 否 料建设项目 目 合 计 5,640.45 5,640.45 1,780.47 5,740.53 - - - -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原生产工艺由于当时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产成品主要针对国内外市场中高端品质产品,但同时存在成本 无明显优势,原材料采购及重建与公司现有业务关联度较低以及以高毒性丙烯腈为原料,安全环保管控要 求较高等待改进方面,新生产工艺氨化法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在成本控制、环保处理以及工艺安 全生产管控方面有了重大的进步,同时,公司在 2005 年就采用该技术生产过相关产品,有充足的技术积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累,在多年的技术改造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满足在现有条件下,使用新工艺技术达到中高端 产品需求的能力。 2)新工艺技术主要以公司自有中间体为原料合成氨基硅烷,向下游不断扩展,既丰富了产品品种,同时也 扩大了氯循环产业链。与原工艺技术相比具有更高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另外,新 工艺技术生产线可以实现产品品种之间的灵活切换,便于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产能,以及时应对市 场变化,降低投资项目市场风险。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项目主体已建设完成;受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022 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影响,施工方进场施工,设备运输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存在一定程度滞后,对项目建 7 设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处于设备管道安装及防腐保 温阶段,预计 2023 年 4 月进入试生产。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宏柏新材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宏柏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在2022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