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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童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3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童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 立意见


    根据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18年 修订 )》 、

 《上海 证 券交易所股票 上 市规则 (⒛ ” 年2月 修订 )》 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 董事 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   ”
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我 们作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董事 ,对 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




    一 、 《关于公司符合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法 》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         ”
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 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规
                                                                         “    ”
范性文件 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 下简称 可转债 )的

各项规定 ,经 认真核查 ,我 们认为公司符合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 的资格和条件 ,同

意关于公司符合 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事项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

    二、 《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 ,我 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 、符合法律 、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 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的各项规定 ,有 利

于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持续 盈利能力 ,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 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事项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 、《关于 <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

的议案 》的独 立意 见

    公司编制 的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 》

符合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 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该预案 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

整 、不存在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及 长远发展规划 ,有

利于增强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和 市场竞争力 ,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 同意公司
编制的 《江西宏柏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四、 《关于 <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 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 》充分论证 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本 次发行对象的选

择范围 、数量和标准的适 当性 ,本 次发行定价的原则 、依据 、方法和程序 的合理性 ,本

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本 次发行方案 的公平性 、合理性 ,本 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 即

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 以及填补 的具体措施 ,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 的情形 ,符 合相

关法律 、法 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我们 同意公司编制的 《江西宏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并 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五、 《关于 <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综合考虑 了公司所处行 业和 发展阶段 、融资规划 、财务状况

等 ,充 分论证 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符 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 的规定 。我们 同意公司编制的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六 、《关于 <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的 议

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 ,公 司根据相关 业 务规则 ,编 制 了截 至 ⒛” 年 12月 31日 的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报告 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 存在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符 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如 实反映 了公司截 至 ⒛” 年 12月

31日 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 ,不 存在擅 自改变

或者变相改变前次募 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我们 同意公司编制的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

专项报告 》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出 具的 《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

报告 》的有关 内容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七、《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 回报 的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 的议案 》的独 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 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 了分析并提 出了具体 的填补 回报措施       ,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相关承诺 。我们认为 ,公 司关于

本次发行对 即期 回报摊薄影响的分析和填补 回报措施 ,以 及相关方所做 的承诺切实可行              ,




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

办发 (⒛ 13)1l0号 )、       《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 (国

发 (2014)17号 )以 及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 》 (中 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告 (⒛ 15)31号 )等 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八 、《关于 <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议案 》

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 司就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编制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符

合相关法律 、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不 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 的情况 ,符 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因此 ,我 们 同意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 》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

       九 、 《关于 <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的 议案 》的独 立

意见

       我们认为 ,公 司就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编制的相关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符 合相关法律 、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不 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 的情况 ,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因此 ,我 们 同意公司编制的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

报告 》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出 具的 《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的有关 内容 。

       十 、 《关于<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 三 年 (2023-2025年 )股 东分 红 回

报规划>的 议案 》的独立意见
                                                                             (2胧 3
       我们认为 ,公 司就本次发行制定的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

年-⒛ 25年 )股 东分 红 回报规划 》符合相关法律 、法 规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有利于进 一步增强公 司现金分 红的透 明度 ,是 公司在关注 自身发展 的同时高度 重视对股

东的合 理投资回报的体现 ,有 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 ,特 别是 中小股东的杈 益 ,同 意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 一、《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

常性损 益的议案》的独 立意 见

    我们认为 ,公 司就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编制的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 、

最近 三年非经常性损 益 明细表 ,符 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不 存在侵害

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 ,我 们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

司最近三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表 、最近 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及 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 (特 殊普通合伙 )出 具的 《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 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 益的鉴证报告》的有关 内容 。 (以 下无 正文 )
    (本 页无正文,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耋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字   :




                                                       2023铒 三3丿 习21 日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 页无正文 ,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字    :




                                                              20⒛ 年 3月 21日
    (本 页无正文,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




                                                       20⒛ 年 3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