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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天燃气:蓝天燃气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09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1-055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蓝天大道南段河南蓝天燃气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9,186,6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2.49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
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赵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89,186,694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之规定;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