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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天燃气: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3-23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2-023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长葛市宇
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葛蓝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52%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
重组》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
大会通知前,上市公司应当与交易各方保持沟通联系,并至少每 30 日发布一次
进展公告,说明本次重组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若本次重组发生重大进展或重大
变化,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现将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以来本次交易的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蓝天燃气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2】0117 号)(以
下简称“《意见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
核意见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披露《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
海证券交易所意见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因《意见函》的部分事项
需要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将延期回复《意见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对截至披露日本次
交易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披露《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对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
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公司就《意见
函》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对预案及摘要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正式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聘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资产评
估机构、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
构,双方签署了服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目前本次交易
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
会审议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并由董事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二、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
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披露的《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中对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进行了提示,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中相关风险提示
内容。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