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2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详细
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在 2021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必
要的、价格公允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交易,所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 2022 年的关联交易事项具有连续性,符合公司正
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公司、公司
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能够保持独立性,既往
中兴财的诚信情况良好。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征:
赵 健:
付浩卡: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