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蓝天燃气: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2022-04-21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或“公司”)拟向长葛
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长葛蓝天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葛蓝天”)52%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
次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长葛蓝天将成为蓝天燃气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分析后,作出如下说
明:

       1、资产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公司聘请中威评估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
合规。中威评估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并已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向证监会备案,具有证券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
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中威
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资产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的前提是按
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
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


                                     1
基础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鉴于
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
参考依据,本次资产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
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
价公允。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
说明》之签章页)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