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蓝天燃气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2-035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长葛蓝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葛蓝天”)52%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
易完成后,长葛蓝天将成为蓝天燃气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及自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人员
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自查期间为对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重
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止(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
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具体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重组的人员,以及上述
人员的直系亲属。
二、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蓝天燃气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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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各方出具的自查报
告,自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蓝天燃气股票的情况如下:
名称 身份 日期 变更股数(股) 结余股数(股) 交易方向
标的公司长葛蓝天的 2021-09-13 400 400 买入
黄二科
管理人员 2021-10-13 -400 0 卖出
2021-09-22 -5,800 0 卖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河 2021-09-23 1,000 1,000 买入
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
扶琦博 2021-09-28 -1,000 0 卖出
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
扶廷明的儿子 2021-10-11 2,000 2,000 买入
2022-03-28 8,000 10,000 买入
(一)黄二科对上述买卖蓝天燃气股票情况出具说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买卖蓝天燃气股票的行为,是在并未获知本次重组有关信息及其
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蓝天燃气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
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买
卖蓝天燃气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其亲属泄露蓝天燃气关于本次重组的内幕信
息买卖蓝天燃气股票的情形。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任何关系,不
构成内幕交易行为。2、本人和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
为。”
(二)扶廷明对其亲属上述买卖蓝天燃气股票情况出具说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儿子扶琦博买卖蓝天燃气股票的行为,是在并未获知本次重组有
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蓝天燃气股票投资
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
内幕信息买卖蓝天燃气股票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向亲属泄露蓝天燃气关于本次重
组的内幕信息买卖蓝天燃气股票的情形。本人儿子扶琦博的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
本次重组不存在任何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2、本人及亲属将继续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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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扶琦博对上述买卖蓝天燃气股票情况出具说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买卖蓝天燃气股票的行为,是在并未获知本次重组有关信息及其
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蓝天燃气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
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买
卖蓝天燃气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其亲属泄露蓝天燃气关于本次重组的内幕信
息买卖蓝天燃气股票的情形。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任何关系,不
构成内幕交易行为。2、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自查
报告及说明和承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蓝天燃气股票的行为不属于《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
为,上述主体买卖蓝天燃气股票的行为不构成本次交易的法律障碍。
公司筹划本次重组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与相
关各方签署保密协议,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
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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