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蓝天燃气:蓝天燃气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2022-08-06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2-061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李新华持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天燃
       气”)股票 33,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李新华累计质押数量为 33,400,000 股,累计质
       押数量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
       截止本报告日,李新华一致行动人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
       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 118,929,231 股。蓝天集团一致行动
       人李国喜、李效萱、扶廷明、陈启勇、张先梅、王继光、李建未质押公
       司股份。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 152,329,231 股,占蓝
       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1.63%,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 30.78%。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收到李新华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
  知,李新华将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1,340 万股的限售流通股
  解除质押后重新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述解除质押及质
  押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及 8 月 4 日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具体
  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李新华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13,4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0.1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1%

           解除质押时间                                       2022年8月2日

           持股数量                                           20,000,000

           剩余质押股份总数(股)                             20,000,000

           剩余质押股份总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                 59.88%

           剩余质押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04%

                  李新华完成本次解除质押的同时,将进行新的质押,具体见下表。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售
         是否为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              本次质押    股(如是,   是否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控股股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称                  股数      注明限售类   充质押      日           日
           东                                                                              比例    比例      用途
                                   型)


         否,控     1340 万股   是,限售流     否     2022 年 7   2023 年    中信银行股   40.12%   2.71%    为子公


         股股东                    通股               月 25 日    12 月 31   份有限公司                     司借款
李新华
         一致行                                                       日      郑州分行                       担保


          动人
          注:上表中质押起始日为质押合同签署日期,质押到期日为主合同到期日期,质
          押到期日具体以实际解除质押登记日期为准。
   3、截止本报告日,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       前累计质      后累计质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份数 冻结股   限售股份      冻结股份
                                   押数量        押数量                   比例     量         份数量   数量          数量
蓝天集团    243,423,000   49.19%   118,929,231   118,929,231   48.86%     24.03%   118,929,231   0     124,493,769   0
李新华      33,400,000    6.75%    20,000,000    33,400,000    100.00%    6.75%    33,400,000    0     0             0
李国喜      5,796,000     1.17%    0             0             0          0        0             0     5,796,000     0
李效萱      829,000       0.17%    0             0             0          0        0             0     829,000       0
扶廷明      4,679,700     0.95%    0             0             0          0        0             0     0             0
陈启勇      3,855,000     0.78%    0             0             0          0        0             0     0             0
张先梅      1,000         0.00%    0             0             0          0        0             0     0             0
李建        2,681,000     0.54%    0             0             0          0        0             0     0             0
王继光      348,000       0.07%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95,012,700   59.62%   138,929,231   152,329,231   51.63%     30.78%   152,329,231   0     131,118,769   0
   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116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2.36%,对应的融资额为6.24亿元。除上述质押外,没有一年内到期
的质押股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
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持有股份分红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
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5、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
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对
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股权质押是限售流通股的质押,蓝天集团
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
偿还风险。目前不会影响蓝天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产
生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蓝天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
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蓝天集团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照规定
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