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招商证券关于蓝天燃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3-03-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南蓝
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蓝天燃气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蓝天燃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5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4.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988.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
民币 11,294.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694.00 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042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2021 年 1 月 26 日募集资金净额 86,694.00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 58,198.35
其中:2022 年年度使用 30,515.72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等 2,046.94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542.5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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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及
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
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
249474035158 780.18 活期存款
店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060188000002516 4,570.44 活期存款
驻马店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4910000010120100284719 22,766.38 活期存款
分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 10.13 活期存款
411704010170060701
店分行 2,415.46 定期存款
合计 30,542.59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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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
“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新蔡县)”,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0,515.72 元。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
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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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蓝天燃气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审
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321003号),认为:公
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蓝天燃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蓝天燃气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招商证券对蓝天燃气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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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6,69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515.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198.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本年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是否达 行性是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承诺投入 本年度投 入进度 预定可使 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资总额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到预计 否发生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金额 入金额 (%) 用状态日 现的
(1) 金额(3) 金额的差额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2) (5)=(3)/(1) 期 效益
(4)=(3)-(2) 化
驻马店乡镇天然 尚未达到 不适
不适用 76,665.00 76,665.00 不适用 27,394.47 52,541.42 不适用 68.53% 不适用 否
气利用工程 使用状态 用
驻马店乡镇天然
尚未达到 不适
气利用工程(新 不适用 10,029.00 10,029.00 不适用 3,121.24 5,656.93 不适用 56.41% 不适用 否
使用状态 用
蔡县)
合计 — 86,694.00 86,694.00 — 30,515.72 58,198.35 — 67.1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投项目尚未完工,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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