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独立董事关于发股收购长葛蓝天整合实施进展的独立意见2023-03-28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发股收购长葛蓝天整合实施进展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
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
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 2022 年度发股收购长葛蓝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葛蓝天”)整合实施进展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长葛蓝天 52%股权。2022 年 6 月
14 日,长葛蓝天 52%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至此公司全资控股长葛蓝天。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将长葛蓝天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
长葛蓝天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调整,并采取有效的整合措施,持续加强对长葛蓝
天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权限管理,促进融合发展。长葛蓝天经营管理规范良好,与
公司的协同效应逐步体现。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长葛蓝天的整合措施合理有效,整合
实施进展成果良好、符合预期。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股收购长葛蓝
天整合实施进展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征:
赵 健:
付浩卡: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