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1-040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龄液压”)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855.9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募集资 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91 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9.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8,735,96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94,989,813.50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7 号《验 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24,618.00 22,003.65 2 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39,305.28 35,131.19 3 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10,857.00 9,704.02 4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352.46 6,571.65 5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6,088.46 合计 100,132.74 89,498.98 公司 2021 年 6 月 10 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施 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实施的 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龄液压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泰兴”)变更为 长龄液压,实施地点相应由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变更为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 在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同意根据项目 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调整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24,618.00 22,003.65 2 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35,957.05 35,131.19 3 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10,857.00 9,704.02 4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352.46 6,571.65 5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6,088.46 合计 96,784.51 89,498.9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 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 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 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8773 号”《关 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24,618.00 22,003.65 15,795.01 2 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35,957.05 35,131.19 2,541.65 3 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10,857.00 9,704.02 - 4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352.46 6,571.65 519.30 5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6,088.46 - 合计 96,784.51 89,498.98 18,855.96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第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855.9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天健审 [2021]8773 号”《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认为:长龄液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龄液压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龄 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龄液压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符合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 用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 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