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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新材: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20-08-22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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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二、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5

三、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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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
会的顺利召开,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如下:

     一、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
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按照会议通知的登记时间,向
公司证券部登记。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到签到处的“股
东发言签到处”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
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及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每
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不超
过两次。

     除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
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
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
制在 30 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
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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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进行投票。

     六、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
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
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八、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
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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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25 日
     四、会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八、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建峰先生
     九、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及工作人员。
     十、会议议程: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高级管理人
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同时提交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
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验证股东出席、表决资格并领取《表决票》;
     2、公司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会议,宣布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并公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列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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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宣读议案,与会股东进行审议;
     5、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质询;
     6、相关人员解释和说明;
     7、与会股东进行投票表决、并填写《表决票》;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宣布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12、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3、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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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 号)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3,800
万元增加至 18,400 万元,总股本由 13,800 万股增加至 18,400 万股。公司主体类型由“股
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具体
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情况、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及
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作如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等相关事宜。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在上海证券交易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0 万股,于
所上市。                                        2020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400 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
                                             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三氯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氢硅、盐酸、化工产品(除危化品)、高分子材料
                                             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
及有机硅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
零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商品和技术设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备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
                                             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
                                             售;固体废物治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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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前                                       修改后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8,400 万股,全部
通股。                                         为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
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     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
议:                                           议:
(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六)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书面通知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两日前书面通知
(包括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全体董事、监     (包括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全体董事、监
事和总经理。如遇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     事和总经理。如遇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
会临时会议的,董事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     会临时会议的,董事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
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     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
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     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
议,并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包括邮    议,并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包括邮
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                      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临时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临时
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如遇     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两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如遇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监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监
事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     事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每一监事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每一监事
有一票表决权。                                 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之日起生效。
后施行。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    第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
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会议通知通过     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将会议通知通过
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     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
全体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非直接送达的,还     全体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非直接送达的,还
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紧急情况下,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紧急情况下,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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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前                                     修改后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    第十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
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书面会议通   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将书面会议通
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   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
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   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
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
条款未作变动。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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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且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后使用总额不超过
48,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13.16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0,53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13.2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苏亚验[2020]14 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
全部到位,均存放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专户内。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
况;公司自有资金亦存在短期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 48,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1、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8,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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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
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
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未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
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3、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
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度介
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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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内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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