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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11-11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
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通过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对拟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公示期限内,广大员工可通过电话的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

题。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任职公司
(含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
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
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