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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0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江
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6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
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0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
 前次授权到期后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
 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
 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 12 个月内效,有效
 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
 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
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8,000 万
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
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2-04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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