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 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 每股 13.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5,3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132,702.5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苏亚验[2020]14 号 《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全部到位,均存放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399,584,095.90 元 , 其 中 , 存 放 在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的 活 期 存 款 99,584,095.90 元 , 定 期 存 款 300,000,000.00 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一 募集资金净额 560,132,702.54 二 募集资金使用 195,670,622.34 其中: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79,239,433.29 三 结余取出 - 四 利息收入 35,125,596.82 五 手续费支出 3,581.12 六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99,584,095.90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99,584,095.90 银行定期存款 30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 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口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湖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 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 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原募投项 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19.94 万元(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 3,698.98 万元及截 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120.96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 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下同)全部用于投入“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 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于 2022 年 2 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九江分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 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36,000.00 万元用于建设“年产 21 万 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 除上述 36,000.00 万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 技改扩能项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 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金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1 46010078801000001037 29,151,503.86 司九江分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 2 727339600000005189 10,030,248.16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3 36050164105000001318 - 口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湖 4 79290042010903 - 口支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 5 727339600000013580 60,402,343.88 行 合计 99,584,095.90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到期后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 12 个 月内(即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相关事宜。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 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是否 预期年 序 产品名 本期收 签约方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期末余额 如期 化收益 号 称 益情况 归还 率 九江 银 行股 份 定期存 1 有限 公 39,000.00 2021/9/1 2022/9/1 0.00 是 3.6% 1,404.00 款 司湖 口 支行 国元 证 元鼎尊 券股 份 享63号 2 3,900.00 2021/9/1 2022/8/31 0.00 是 3.8% 147.79 有限 公 固定收 司 益凭证 九江 银 行股 份 定期存 未到 到期还 3 有限 公 款 30,000.00 2022/9/1 2023/9/1 30,000.00 3.3% 本付息 期 司湖 口 是否 预期年 序 产品名 本期收 签约方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期末余额 如期 化收益 号 称 益情况 归还 率 支行 合计 72,900.00 30,000.00 1,551.79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 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 202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为 62,263,916.03 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 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19.94 万元(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 3,698.98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现金管理收 益和利息收入 120.96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下同)全部 用于投入“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 改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36,0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年产 21 万 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 除上述 36,000.00 万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 技改扩能项目”。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3]10 号)。报告认为:晨光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 有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晨光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光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1.11元itl.;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凶li:[J(:,;f,斤材料股份有限公可 ' 2022年应苏柴资金TiJi {与伎川的况的专fDi核资 m1r 与》之结f;r.页〉 保荐代表人: /经 叫 一系必飞 黄 诚 孙骏飞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013.2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23.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9,698.9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567.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0.87%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 项目,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本年度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与承诺投入 投入进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实现的 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4)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1) (2) 状态日 效益 (如 (3)=(2)- =(2)/(1) 化 期 有) (1) 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 是(注 新 材 料技 改扩 能 项 是 43,600.00 7,600.00 7,600.00 6,695.93 9760.89 2160.89 128.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 目 功 能 性硅 烷开 发 与 是(注 应 用 研发 中心 建 设 是 3,900.00 201.02 201.02 140.74 201.02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项目 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 3,698.98 是 - 3,698.98 1,075.67 1,075.67 -2,623.31 29.0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机硅材料项目 (注 3) 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 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 是 - 36,000.00 36,000.00 11.60 11.60 -35,988.40 0.0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新材料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513.27 8,513.27 8,513.27 8,517.88 4.61 100.0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56,013.27 56,013.27 56,013.27 7,923.94 19,567.06 -36,446.21 34.9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 1:近年来,功能性硅烷市场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不同产品市场需求差异较大。公 司根据产品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变动情况,调整了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 项目的产品方案,相应项目投资总额由 61,870 万元调减至 11,173 万元。公司“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产品是近年来产品研发产业化的重要举 措,也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拟使用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 目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36,000 万元投入“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 材料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加快 公司的产业布局。更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更大效益。上述变更业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情参 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注 2:公司规划的“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主要是建设高水平 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平台,开展产品行业应用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为公司持续发 展提供技术保障。变更主要基于如下理由:(1)公司已于 2021 年对现有研发中心进行 了改造升级,现有的设备设施可以满足公司对合成、工艺技术研究的需求。(2)公司 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和战略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研发技术进行投入、建设功能性硅烷开 发与应用研发中心,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对研发技术的持续投入。(3)本次变更投入 的“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是公司布局的功能性硅烷产业链延伸项目,项目 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目前该项目建设的需求更为紧迫,公司优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 目,项目可更快地产生经济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 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发展公司主营战 略业务,拟变更以上募集资金用途。上述变更业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情参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3:“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19.94 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 3,698.98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 收入 120.96 万元),上述表格填报数据为本金 3,698.98 万元,详情参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7)。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划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资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 (1) (3)=(2)/(1) 期 (注 1) 变化 年产 2.3 万吨特 功能性硅烷开 3,698.98 种有机硅材料项 发与应用研发 3,698.98 1,075.67 1,075.67 29.0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中心建设项目 (注 2) 年产 21 万吨硅基 年产 6.5 万吨有 新材料及 0.5 万 机硅新材料技 36,000.00 36,000.00 11.60 11.60 0.0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吨钴基新材料项 改扩能项目 目 合计 39,698.98 39,698.98 1,087.27 1,087.27 2.74 - - - - 1、公司规划的“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主要是建设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平 台,开展产品行业应用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变更主要基于如下 理由:(1)公司已于 2021 年对现有研发中心进行了改造升级,现有的设备设施可以满足公司对合成、 工艺技术研究的需求。(2)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和战略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研发技术进行投入、建 设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对研发技术的持续投入。(3)本次变更投入的 “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是公司布局的功能性硅烷产业链延伸项目,项目产品符合市场需 求,目前该项目建设的需求更为紧迫,公司优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项目可更快地产生经济效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 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 使用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发展公司主营战略业务,拟变更以上募集资金用途。上述变更业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情参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 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近年来,功能性硅烷市场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不同产品市场需求差异较大。公司根据产品发展战略 和市场需求变动情况,调整了“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产品方案,相应项目投资总额 由 61,870 万元调减至 11,173 万元。公司“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产品是近年 来产品研发产业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拟使用“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 技改扩能项目”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36,000 万元投入“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 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更符 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上述变更业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情参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2:“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19.94 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 3,698.98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现金管理收益和 利息收入 120.96 万元),上述表格填报数据为本金 3,698.98 万元,详情参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