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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2 年度,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
 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了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指导和外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规范治理。
      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熊进光先生和非独立
 董事徐国伟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林爱梅女士担任。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的知识,在公司内部审计、审
 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等工作上向董事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充分发
 挥了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审计和风控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财务报告、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开展票据池业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届次
第二届董事     2022 年 4 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20 日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第六次会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议                            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2022 年 8 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会审计委员   18 日          案》;
会第七次会                  2、《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2022 年 10
会审计委员   月 27 日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八次会
议

第二届董事   2022 年 12
会审计委员   月8日
                            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会第九次会
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独立
 性方面,苏亚金诚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苏亚金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投资、
 经营关系,其所有执行公司审计业务的人员未在公司任职,和公司决策层不存在
 关联关系,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提供审计服务,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
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保持了独立性;专业性方
面,苏亚金诚所有执行公司审计业务的人员具备承办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具备应有的职业谨慎性与专业性,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责任与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可以胜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苏亚金诚保
持了其独立性和专业性。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苏亚金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进行了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
重大事项,并审议通过了经苏亚金诚审计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在 2022 年
度审计相关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苏亚金诚保持了沟通。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
2022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 2022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2 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
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2 年一
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均按照证监会的相关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
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努力实现公
司内控制度规范运作、覆盖全面、执行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
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
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
了审核,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开展票据池业务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
审议通过,促进上述事项规范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
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
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
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
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
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署:




        林爱梅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署:




        熊进光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署:




        徐国伟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