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8日《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39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6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605,3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132,702.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苏亚金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0]14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399,584,095.90元,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99,584,095.90元,定期存款300,000,000.00 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一 募集资金净额 560,132,702.54 1 二 募集资金使用 195,670,622.34 其中: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79,239,433.29 三 结余取出 四 利息收入 35,125,596.82 五 手续费支出 3,581.12 六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399,584,095.90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99,584,095.90 银行定期存款 30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 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口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湖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原募投项目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 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 额为准,下同)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 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于2022年2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详情参见2022年2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2 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 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 料及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 ”, 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扣除上述 36,000.00万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 能项目”。公司于2022年6月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情参见2022年6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1)。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 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金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1 46010078801000001037 29,151,503.86 公司九江分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 2 727339600000005189 10,030,248.16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36050164105000001318 - 湖口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 4 79290042010903 - 湖口支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 5 727339600000013580 60,402,343.88 支行 合计 99,584,095.90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详情参见2021 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即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详 情参见2022年8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 是否 序 产品名 期末余 年化 本期收 签约方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如期 号 称 额 收益 益情况 归还 率 九江银 定期存 39,000.0 1 行股份 2021/9/1 2022/9/1 0.00 是 3.6% 1,404.00 款 0 有限公 4 预期 是否 序 产品名 期末余 年化 本期收 签约方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如期 号 称 额 收益 益情况 归还 率 司湖 口 支行 国元 证 元鼎尊 券股 份 享63号 2022/8/3 2 有限 公 固定收 3,900.00 2021/9/1 0.00 是 3.8% 147.79 1 司 益凭证 九江 银 行股 份 定期存 30,000.0 30,000. 未到 到期还 3 有限 公 2022/9/1 2023/9/1 3.3% 款 0 00 期 本付息 司湖 口 支行 72,900.0 30,000. 合计 1,551.79 0 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 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 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 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详情参见2020年9月19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为62,263,916.03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5 九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功能 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含原项 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120.96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下同)全部用于投入“年产 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详情参见2022年 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 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36,000.00万 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详 情参见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 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6 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3]10 号)。报告认为:晨光新材董事会的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证发〔2022〕2 号)及有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晨光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晨 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光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晨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晨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 2023 年 4 月 18 日 8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 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013.2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23.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9,698.9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567.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0.87% 承诺投资项目 已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调整后投 截 至 期 末 承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截 至 期 末 截 至 项 目 达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项 目 ,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 诺 投 入 金 额 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累 计 投 入 期 末 到 预 定 实现的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含 部 分 总额 (1) 金额(2) 金 额 与 承 投 入 可 使 用 效益 生重大变 变 更 诺投入金 进 度 状态日 化 ( 如 额 的 差 额 (%) 期 有) ( 3 ) = (4) = (2)-(1) (2)/(1) 年产 6.5 万吨有 是(注 机硅新材料技改 是 43,600.00 7,600.00 7,600.00 6,695.93 9760.89 2160.89 128.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 扩能项目 9 功能性硅烷开发 是(注 与应用研发中心 是 3,900.00 201.02 201.02 140.74 201.02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建设项目 年产 2.3 万吨特 3,698.98 种有机硅材料项 是 - 3,698.98 1,075.67 1,075.67 -2,623.31 29.0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3) 目 年产 21 万吨硅基 新材料及 0.5 万 是 - 36,000.00 36,000.00 11.60 11.60 -35,988.40 0.0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吨钴基新材料项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513.27 8,513.27 8,513.27 8,517.88 4.61 100.0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56,013.27 56,013.27 56,013.27 7,923.94 19,567.06 -36,446.21 34.9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 1:近年来,功能性硅烷市场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不同产品市场需求 差异较大。公司根据产品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变动情况,调整了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产品方案,相应项目投资总额由 61,870 万元调减至 11,173 万元。公司“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 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产品是近年来产品研发产业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 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拟使用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 目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36,000 万元投入“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10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 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更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 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上述变更业 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 情参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 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8)。 注 2:公司规划的“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主要 是建设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平台,开展产品行业应用研究,开发新 产品和新技术,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变更主要基于如下理 由:(1)公司已于 2021 年对现有研发中心进行了改造升级,现有的设 备设施可以满足公司对合成、工艺技术研究的需求。(2)公司将根据实 际发展情况和战略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研发技术进行投入、建设功能性 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对研发技术的持续投 入。(3)本次变更投入的“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是公司布 局的功能性硅烷产业链延伸项目,项目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目前该项目 建设的需求更为紧迫,公司优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项目可更快 地产生经济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 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整合资源 11 发展公司主营战略业务,拟变更以上募集资金用途。上述变更业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 情参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 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0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3:“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19.94 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 3,698.98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120.96 万元),上述表格填报数据为本金 3,698.98 万元,详情参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12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计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项目可行 对应的原项 目拟投入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划累计投资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 (%)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性是否发 目 募集资金 预计效益 金额(1) 额 (2) (3)=(2)/(1) 态日期 (注 1) 生重大变 总额 化 功能性硅烷 年产 2.3 万吨 开发与应用 3,698.98 特种有机硅材 3,698.98 1,075.67 1,075.67 29.0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建 料项目 (注 2) 设项目 13 年产 21 万吨 年产 6.5 万吨 硅基新材料及 有机硅新材 36,000.00 36,000.00 11.60 11.60 0.0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0.5 万吨钴基 料技改扩能 新材料项目 项目 合计 39,698.98 39,698.98 1,087.27 1,087.27 2.74 - - - - 1、公司规划的“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主要是建设高水平的 研发团队和研发平台,开展产品行业应用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为公司持续发展 提供技术保障。变更主要基于如下理由:(1)公司已于 2021 年对现有研发中心进行了 改造升级,现有的设备设施可以满足公司对合成、工艺技术研究的需求。(2)公司将 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和战略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研发技术进行投入、建设功能性硅烷开发 与应用研发中心,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对研发技术的持续投入。(3)本次变更投入的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是公司布局的功能性硅烷产业链延伸项目,项目产 (分具体募投项目) 品符合市场需求,目前该项目建设的需求更为紧迫,公司优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 目,项目可更快地产生经济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 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发展公司主营战 略业务,拟变更以上募集资金用途。上述变更业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情参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14 2、近年来,功能性硅烷市场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不同产品市场需求差异较大。公司根 据产品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变动情况,调整了“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 的产品方案,相应项目投资总额由 61,870 万元调减至 11,173 万元。公司“年产 21 万吨硅 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产品是近年来产品研发产业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公 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拟使用“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36,000 万元投入“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 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的产 业布局。更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 益。上述变更业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情参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不适用 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15 注 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2:“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19.94 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 3,698.98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120.96 万元),上述表格填报数据为本金 3,698.98 万元,详情参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