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邦医药:国邦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4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审
阅相关文件后,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
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东
盈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同药业有限公司、新昌和宝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三、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综
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上
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
东谋求更多回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
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
措施是可行有效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晓明                     任明川                 张晟杰




                                                      2021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