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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邦医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邦医药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10-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国邦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邦医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国邦医药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83,823,5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30,131,395.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5,403,348.45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644,728,046.5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到账,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03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及实际
     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号
     医药产业链新建及技改升级项目            -              86,473.40           75,618.90
                                        浙江国邦、浙
1    包 头孢类产品新建/技改项目           江东盈
                                                            28,125.90           20,002.90
     括                                   浙江国邦
        特色原料药暨产业链完善项目                          26,020.50           24,673.00


                                            1
           关键中间体项目                    山东国邦          16,452.00            15,118.00
           医药制剂项目                      中同药业          15,875.00           15,825.00
    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                          -             119,479.60           110,973.93
           动保原料药项目                    山东国邦         100,217.40           93,357.73
2   包
       山东国邦动保制剂新建项目              山东国邦           9,704.20             9,704.20
    括
       和宝生物动保制剂新建项目              和宝生物           9,558.00             7,912.00
    研发中心项目                                -              39,557.09           39,557.09
       医药研究部项目                        浙江国邦          24,990.90           24,990.90
3   包
    括 动保研究部及工程装备研究部            山东国邦
                                                               14,566.19           14,566.19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38,322.89           38,322.89
                   合计                         -             283,832.98          264,472.81

        注:浙江国邦、浙江东盈、山东国邦、中同药业、和宝生物分别为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
    司、浙江东盈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同药业有限公司、新昌和宝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简称,下同。
         截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医药产业链新建及技改升级项目                  75,618.90               26,984.34
                头孢类产品新建/技改项目                  20,002.90                5,380.32
     1     包   特色原料药暨产业链完善项目               24,673.00               12,632.55
           括   关键中间体项目                           15,118.00                7,900.32
                医药制剂项目                             15,825.00                1,071.15
           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                           110,973.93               42,370.28
                动保原料药项目                           93,357.73               40,263.98
     2     包
                山东国邦动保制剂新建项目                  9,704.20                         -
           括
                和宝生物动保制剂新建项目                  7,912.00                2,106.30
           研发中心项目                                  39,557.09                  528.23

     3          医药研究部项目                           24,990.90                  418.23
           包
           括   动保研究部及工程装备研究部
                                                         14,566.19                  110.00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38,322.89               38,322.89
                      合计                              264,472.81              108,205.74


                                               2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现将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变更前预定可使用     变更后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号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医药产业链新建及技改升级项目                            -                      -
1
     包括    医药制剂项目                         2021 年 6 月           2022 年 6 月
     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                                      -                      -
2            山东国邦动保制剂新建项目            2021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包括
             和宝生物动保制剂新建项目            2020 年 11 月           2023 年 4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建设初期项目投资主要为公司自筹资金,建设进度整体较为缓慢。此外,
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导致募投项目工程进度放缓、设备购置及安装进度延后,
影响了上述募投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

     鉴于以上原因,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保证募集资金运用合理性、降低
募集资金投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
投资期限。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
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
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情况




                                        3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已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
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运作需要,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定,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何   欢         张征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