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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邦医药:国邦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16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9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
    2、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
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
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
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
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租赁费用在“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项目
中列示,将应付租赁费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
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来
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影响金额(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目名称
                                               合并报表              母公司
                              预付款项                  -7.44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
                              使用权资产                30.04                   -
   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
                              一年到期的
   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22.59                   -
                              非流动负债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

    对于与履行合同相关的运输活动,发生在商品控制转移之前的,不构成单项
履约义务,相关运输费用自销售费用调整到营业成本列报,预计将对于公司“毛
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影响金额(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20 年度
                                           名称
                                                          合并报表         母公司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     营业成本                   2,041.03      79.67
  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
                                     销售费用               -2,041.03       -79.67
  生的运输成本,本公司将其自销售
  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购买商品、接受劳
                                                                1,914.25    100.41
      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本公司   务支付的现金
  将其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                            -1,914.25      -100.41
                                   动有关的现金
  务支付的现金。

       三、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