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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邦医药:国邦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0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
为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审阅相关文件后,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
披露。我们同意《国邦医药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晓明                   任明川                   张晟杰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