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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邦医药:国邦医药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19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2-034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仲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 2022 年第三
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
医药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孟仲建先生、刘萃萃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前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
医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和运作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及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
医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
用效率,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
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
医药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多年来积
累的医药化工技术及经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
公司,按照出资金额确定各方股权比例,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交易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
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
医药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38)。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