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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昌股份: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4-28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2 年度,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按照
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陈希琴女士(独立董事)
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黄裕昌先生(公司董事)和包建亚女士(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

       届次         主任委员         委员                  任期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
                     陈希琴     黄裕昌、包建亚
     委员会                                                2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
                     陈希琴     黄裕昌、包建亚
     委员会                                                2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 年 4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未披露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说明>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 8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
    4、2022 年 10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相关事
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同时对审计机构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且该会计
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
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
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以
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
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
定要求。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认真指导、积极推动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完善工作,推进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审计委员会
督促公司在上市后,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认真建设内部控制体系并进
一步完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保证公司规范治理和各项业务
活动安全高效运行。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
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及配合,保证了审计工
作顺利推进。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充分发挥
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陈希琴、黄裕昌、包建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