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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昌股份: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8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定,勤勉、尽职、
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举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
连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占董事会人数超过 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司公司独立董事
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1、个人履历、 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良华,男,中国国籍,1963 年生,博士学历,教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4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农业经济与管理系。1998 年至今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任
教,现为浙江大学金融系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希琴,女,中国国籍,1965 年生,研究生学历,教授,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04 年至今任职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九三学社社员,中国会计学会
会员、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会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评审专
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互联网平台财务专家、浙江省(科技厅)
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报告期内任浙江圣达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峰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包建亚,女,中国国籍,1972 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2005 年 3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职于敏实集团,历
任会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兼执行董事、顾问。报告期内任宁波色母
粒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兼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不超过五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 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及 2 次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
事出席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出席情况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度次          出席股东大会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的次数
 马良华           8             8                 0          0               2
 陈希琴           8             8                 0          0               2
 包建亚           8             8                 0          0               2


    (2) 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公司独
立董事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委员会出席情况
 姓名     参加战略委员会   参加审计委员会次      参加薪酬与考核委 参加提名委员会次
              次数               数                  员会次数           数

马良华                                                                   3

陈希琴                              4                                    3

包建亚                              4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与年审机构沟通等机会对公司
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我们能够对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公司董事
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与我们保
持良好的沟通。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对我
们存在疑问之处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独立
董事开展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关注了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无关联交易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
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未发现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2022 年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严格有效的执行,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2022 年度的披露情况相符,公司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我们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
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
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
司实际情况,合当前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 2021 年度现金分红占
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2.11%。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
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不
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
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
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
章制度的规定。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力支持下得到有效
推进,根据不断累积的管理经验以及内外部风险的变化,按照内控规范和披露要
求,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系统。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有效防范
了公司运营管理风险。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
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
施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为公司在重大
事项决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
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公司董事会
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保证了我们
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为我们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
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以及规范运作学习,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合作,充
分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及经验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
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述职人: 马良华、 陈希琴、 包建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