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15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 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
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2.21 元,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73,881,400.00 元 , 减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99,830,686.7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050,713.22 元。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56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编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号 资金金额
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 杭州福莱蒽特
1 58,581.11 58,581.11
化提升项目(注) 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福莱蒽特
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
2 新材料有限公 22,784.25 22,784.25
目
司
3 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6,761.55 6,761.55
4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9,278.16 9,278.16
合计 97,405.07 97,405.07
注: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将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 58,581.1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
计投入资金总额 11,052.70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1 年 截止 2021 年
编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12 月 31 日累 12 月 31 日累
号 资金金额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进度
环保型染料信息 杭州福莱蒽特
1 化、自动化提升 科技有限公司 58,581.11 58,581.11 399.46 0.68%
项目
杭州福莱蒽特
分散染料中间体
2 新材料有限公 22,784.25 22,784.25 714.76 3.14%
建设项目
司
应用研发中心建 杭州福莱蒽特
3 6,761.55 6,761.55 660.32 9.77%
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福莱蒽特
4 补充流动资金 9,278.16 9,278.16 9,278.16 1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97,405.07 97,405.07 11,052.70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对“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 计 划达 到 预定可 使 用 调 整 后 达到 预 定可 使 用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公司与客户的交流互动受到阻碍,应用研发工作
的展开及设备采购受到较大影响。公司基于谨慎考虑,拟对“应用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认真分析及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
司利益,该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拟延长项目实施周期。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公司产品定位中高端染料产品,“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提升公司
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研发创新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条件,通
过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满足印染纺织行业
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有利于提升印染效率、进一步提升绿色环保生产。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主要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市场前景、技术研发能
力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实施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经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发展需要,
具备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公
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投资总额和建设
规模,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
目达成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
定,不涉及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调整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