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蒽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2-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福莱
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就福莱蒽特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公司 2021 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 2021 年度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
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4,837
万元,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87.20 万元,较预计减少
4,649.80 万元。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类别 金额 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浙江长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 注1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7.20
向关联人购 杭州申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
买原材料 浙江大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160.00
小计 2,700.00 187.20
向关联人销 浙江汇丽印染整理有限公司 30.00 -
售产品、商 杭州申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1,200.00 - 业务未开展
品 浙江大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800.00 - 业务未开展
1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
小计 2,130.00 -
北京华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00 -
接受关联人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 2.00 -
提供的劳务
小计 7.00 -
合计 4,837.00 187.20
注 1:浙江长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系因公司离任独立董事丁成荣先生担任浙
江长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丁成荣先生于 2019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0 年 2 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2021 年 2 月后浙江长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不再作
为公司关联方。
注 2: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和 2022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预计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
本年年初至
金额与上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 占同类
关联交易类 本次预 年实际发
关联人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际发生 业务比
别 计金额 生金额差
例(%) 发生的交易 金额 例(%)
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北京华
染贸易
5.00 2.64 - - -
有限责
接受关联人 任公司
提供的劳务 中国染
料工业 2.00 1.06 - - -
协会
小计 7.00 3.70 - - -
合计 7.00 - - -
注 3: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北京华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
公司名称 北京华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306614152E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3 号 15 层 1502
成立日期 2014 年 8 月 4 日
法定代表人 周永凯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
经营范围 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技术推广服务;承办展览展示;
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中国染料协会持股 90%
主要股东
上海市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
公司独立董事田利明曾任北京华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理(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卸任)
经营情况 开业
2、中国染料工业协会
公司名称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100000500001042Q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3 号 15 层 1501
成立日期 1999 年 9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 史献平
注册资本 1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行业管理技术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举办展览会及会议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经国家经济委员会(521 号)批复,在中华人
主要股东
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公司独立董事田利明曾任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于 2021 年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0 月卸任)
经营情况 开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历年与公司的业务
中未发生过违约行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接受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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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
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
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双方业务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
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不影响本
公司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田利明回避表决,其他董事
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福莱蒽特《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批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峰 董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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